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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eterni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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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doo模块文档共享 -
讨论:是否有人 开发过 销售(采购)订单 退货 状态的模块@jeff 提到:
“很多ERP软件都是用退货单(相当于特殊的订单,生成的都是抵减的数量和金额)来实现退货。
OpenERP简化了这个步骤,从出入库的单据发起退货,并依据其生成红字发票,这样统计销售额的时候直接用 发票 - 红字发票 的金额就能算出来。”
许多进销存软件确实会定义不同单据类型实现退货,如采购退货单,销售退货单,因为销售退货、采购退货都是首先由销售员和采购员发起做单,并通知财务记账,由仓库收发退货,这种方式有其现实合理性。
而OpenERP从出入库发起退货这种方式是由仓库发起的,显然不太合理,退货需求首先是由销售/采购接收的,仓库只是执行角色;销售/采购也无法跟踪退货退款情况。
如何解决?
1.开发单独的退货单据类型,是否会带来结构配置复杂性?
2.退货主流程沿用OE的设计思想,在销售模块和采购模块上增加退货列表功能视图,并屏蔽掉仓库模块的退货功能,这个想法尚未验证,是否可行?
对OE了解了一段时间,感觉OE退货流程是需要定制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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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一个对象权限设定(1)看了openerp其他模块代码,基于工作流状态的权限设定定义在字段上是通行的做法:如
readonly=True, states={'draft':[('readonly',False)]},
(2)由于对openerp开发还不是很了解,做出“以实施为主”的判断可能有误。这个问题可延伸至如何实现openerp的商业价值?
看了一下,Openerp主要还是面向生产制造企业,咨询和实施的价值应大于二次开发,若不是基于业务模型及开发技术透彻的掌握,二次开发是否会破坏原有的业务设计?
若是基于openerp平台开发框架,开发新的行业应用是否是openerp的方向?
[quote author=Jeff link=topic=2753.msg9282#msg9282 date=1328691473]
“OPENERP应偏实施而不是二次开发”
这个说法有什么依据呢?
我倒是觉得OpenERP的实施过程以二次开发为主配置为辅。
[/quote] -
请教一个对象权限设定再次感谢!
用记录规则方式似影响到对象动态权限,然而中间出现很多莫名其妙错误,如图所示,如字符集问题,一些字段仍可更新等等。
(1)用记录规则定义与状态相关的对象权限仍不是合理的方案,基于工作流状态的ACL方式(通过配置文件)应是解决办法。目前基于字段级定义更可靠些。
(2)OPENERP应偏实施而不是二次开发。
[quote author=Joshua link=topic=2753.msg9274#msg9274 date=1328665839]
我测试了按照[('state','!=','approved')] 应该是可以的,不知道楼主是用什么账号登陆,如果是admin?还是你的状态名字写错了。你试试用非管理员的用户登陆。而且逻辑上也没问题,你要的是在approve下不能修改换句话那就是在draft下或者done的状态可以修改,因为不知道你实际是想怎么用。不过在定义权限的时候,也是按上面digitalsatori说的那样,如果你没给[b]改,增,删[/b]定义一个domain他就默认你可以在任何状态修改。你一开始定义read没效是因为,那样定义的的意思只是state为apprved的时候才能在tree view上看到,对[b] 改,增,删[/b]完全没有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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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一个对象权限设定感谢@digitalsatori,@mrshelly详细的说明.
(1)按mrshelly进行字段级定义可以工作,然而有不合理之处,一是逻辑上是对象级权限,按字段设置太繁琐;二是应为通过配置实现,而不是代码。
(2)按digitalsatori记录级的方法测试了一下仍不成功,[('state','!=','approved')],从逻辑上也有些问题,A-〉B,并不能推导出!A->!B,您说呢 -
请教一个对象权限设定重申一下权限规则:
状态(state)='proved'的记录可查看,但不可修改和删除。
对象字段上只能设置domain或用户组,没有权限相关的阿
逻辑上不对啊,对象的访问权限与字段值相关,怎么会在字段上设置? -
请教一个对象权限设定对象的访问权限与工作流的状态相关,例如"通过审批"状态下,对象不可修改和删除.
遗憾的是openerp没有直接的与工作流activity相关的访问控制设定方式。
变通方式是通过“系统管理”-〉“安全设定”-〉“记录规则”,新建一条规则:
如设置筛选条件:
[('state','=','proved')]
发现“审核通过”的记录仍可修改。
此规则为何无效?